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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304am永利集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2 15:14  浏览:

304am永利集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

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年级:

根据304am永利集团学生工作部下达《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304am永利集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现将304am永利集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长:付  

     员:

辅导员:周跃军、王薇、曹凯丽、李新生、周伟、罗豪、叶鑫、肖霄、张敏,

各班班主任,

学生代表:王永超、习红艳、黄琪俊、高柳、梁裕伦、姬江朋、闫宇涵  

办公室主任:王薇

联系电话:0731-22183872              

二、评选依据

年级、班级严格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 2019】105号、《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2020  9 月版《学生手册》中的《304am永利集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统筹考虑各专业年级在校学生人数、贫困生人数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各专业年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国家奖助学金名额。且所有的名额分配都必须在专业年级和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开。

304am永利集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专业

贫困生人数

励志奖学金名额

2017级

建筑工程

54

8

道路与桥梁工程

29

4

工程造价

24

3

地下工程

12

2

给排水

18

3

建环能源

16

2

2018级

建筑工程

25

4

道路与桥梁工程

19

3

交通与隧道工程

11

2

工程造价

10

2

建环能源

19

3

给排水

12

2

智能建造

23

3

2019级

土木大类

64

10

智能建造

20

3

总数

 

356

54

 

四、评选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且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列;

    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转专业学生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特别说明: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能否参评、如何参评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商定。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不得以学生已离开此学院为由不让学生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费师范生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参照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政策执行,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专业年级推荐

由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回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内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

成员组成:

组长:年级辅导员

组员: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在专业年级公示)

★各专业年级对推荐名单负责,凡出现上交学院后发生学生异议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如果确有需要调整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3)学院评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专业年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得资格的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校资助中心。

六、评选工作的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2、学生若受处分事件发生时间在2019-2020学年度两个学期内(即2019年8月-2020年8月)的情况,则视为受处分,故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按照处分文件下达时间来判定,但如果下达处分文件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下达的,务必书写《个人违纪处分情况说明》需手写签名并去教务处盖章作证,再交予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予以说明清楚非本年度受处分);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2020年9月经过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请各年级的汇总表务必按照年级、专业班级、学号排序,所有的申请审批表按照汇总表顺序排放。各班级务必保证填写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加强受助学生的信息核实,特别是休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核实工作,做到不要出现纰漏;

5、★凡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合格材料的年级和班级,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年级和班级工作开展责任到人。年级和班级开展工作情况将在学院公示。凡出现拒不配合工作者,予以上报学院,由院领导集体讨论予以严肃处理。

七、评选材料上交的有关要求

11026-1030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初选名单公示

21025日交各专业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31026日交各专业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纸质档;(注意:汇总表必须有年级辅导员老师的亲笔签名

41028学院完成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个人信息的录入及审核工作。

5、具体材料收集请及时关注资助工作群消息。

 

 

304am永利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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